专业律师马飞:以法为剑,守护公平正义在法律的世界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和无畏的勇气,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马飞律师就是其中一位杰出的代表,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广元地区的法律界崭露头角。资深律师,专业护航马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他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8201510606237,现任职于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中共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他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等领域,服务地区主要为广元,其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翠云大道73号剑门逸二楼。多年来,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房屋租赁纠纷:为当事人减免高额租金2019年2月28日,李某某与某实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位于某路临街的国有资产房屋用于经营宾馆,租赁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金29404元/月,租赁保证金10万元。然而,2019年3月11日,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城建公司发布对某路实施交通管制通知,管制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这一通知发布后,李某某经营的酒店被迫停业,也未向某实业公司支付租金。2020年8月28日,某实业公司与李某某解除租赁合同,并以李某某从2019年4月起未交纳租金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23814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在了解相关案情、调取并查阅资料后,提出了有力的上诉代理意见。他指出,某实业公司在李某某承租房屋时,明知且故意隐瞒了南环路提升改造工程即将建设施工的事实;受某路改造工程建设施工的影响,酒店被迫停业;某实业公司对交易中心闭市未告知、也未联系李某某;某实业公司未按照中央政策实施疫情减免房屋租金。因此,李某某不应当全额支付2019年4月至2020年8月期间的房屋租金。最终,法院采纳了马飞律师的意见,认为2020年房屋租金应减免3个月,南环路修路期间的租赁费应当予以调整为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某某向某实业公司支付房屋租金105828元及利息。民间借贷纠纷:还原事实真相2022年2月10日,陈某在某茶楼娱乐时,被蒲某某带领十余人强行拖至大厅。蒲某某拿出提前准备的协议书,让陈某签字,协议内容为蒲某某修理完整陈某的车,修理完整后陈某一次性还清蒲某某4万元,还款日期为2022年2月16日,如未按时还清,按银行利率付息。由于没有借款事实,同时考虑自身和其朋友人身安全,陈某在协议书上签字。2023年5月至7月,蒲某某多次以同样的诉请事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向蒲某某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陈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马飞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马飞律师在仔细分析案件后,提出上诉代理意见。从事实证据方面,他认为一审法院未查明案件事实,没有证据能够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主要事实,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从诉讼行为方面,所有诉讼蒲某某均没有参加,均是其代理人参加,起诉状、庭审陈述、证据证明目的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且存在矛盾。二审法院采纳了马飞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蒲某某与陈某没有借款事实,且蒲某某的诉讼行为不是正常的诉讼行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蒲某某的诉讼请求。在法律的舞台上,马飞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他的每一次努力,都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保障。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马飞律师将继续以法律为武器,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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