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扣押一般不可以由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2.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规章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其规定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查封、扣押。3. 这样规定旨在确保行政强制权力的行使严格依法进行,防止行政机关随意扩大权力范围,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严肃性,避免规章随意设定行政强制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害,保障法治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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