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教师应对校园欺凌可采取制止、调查、教育引导、向学校报告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核心分析:教师有及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的义务,以保护被欺凌学生安全。需调查清楚欺凌情况,以便准确处理。对涉事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认识错误。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应按规定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实务建议:发现欺凌行为立即大声制止,避免事态扩大。事后尽快找涉事学生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分别进行心理安抚和教育。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配合学校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如通知家长、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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