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王福玲,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是上海中联(盐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融家家事团队的创始人。她执业8年,擅长婚姻家事、同居析产、遗产纠纷等领域。她秉持“专业、协作、融合”的价值观,在深耕业务的同时积极投身公益,获得了业内肯定、社会赞誉和当事人认可。她创办的“融家”家事案件团队品牌,超85%的家事案件调解结案,她本人也荣获“十佳青年律师”“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二、案例详情(一)案例基本情况当事人A女士与B先生系夫妻关系,2021年生育一女孩。因婚姻基础薄弱,婚后A女士发现B先生性格偏执,常监控她。孩子出生后,双方关系更糟,A女士提出离婚,协商无果后委托律师起诉。离婚诉讼期间,B先生仗着未解除夫妻关系,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狂轰乱炸A女士,还在抖音等公众平台曝光A女士及其家人隐私信息,污蔑、诽谤他们,严重损害了A女士及其家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影响了A女士的生活和工作。(二)办理过程及结果接受委托后,律师以降低离婚伤害为目的与B先生沟通调解,但B先生不同意离婚,还提出无理要求。多次沟通无果后,律师整理材料起诉离婚。期间,B先生气急败坏,继续侵害A女士权益。A女士要求删除相关内容遭拒,律师立即收集证据,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止令,请求禁止B先生继续曝光隐私、散布损害名誉内容以及骚扰、跟踪、接触A女士。法院经审查,确认B先生存在侵害行为且危害结果明显,仅三天就出具了人格权侵害禁止令,支持了所有请求事项。(三)办案思路及策略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任何人都享有隐私权,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是平等主体,平等享有包括人格权、隐私权等权利。B先生的行为显然侵害了A女士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且《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未排除夫妻身份作为侵权豁免理由。所以,当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后,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当事人权益。三、案例启示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首先,夫妻之间的隐私权、人格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不能侵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在网络时代,人们发表言论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逾越法律边界。最后,当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要鼓励他们勇敢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王福玲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果断的行动,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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