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通常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即被告户籍所在地。所以通常是要回户籍所在地起诉的。2.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那么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案件,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总之,诉讼离婚一般回户籍所在地起诉,但有特殊情况可在经常居住地或依法律规定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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