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弄丢了一个仍可以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在离婚时,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同时持有完整的结婚证,只要能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即可。核心分析: 婚姻关系以登记为准,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法定证件之一。虽一方结婚证丢失,但婚姻登记档案能证实婚姻关系。 双方权利义务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关键在于证明婚姻关系存在,丢失结婚证不影响实质婚姻关系认定。实务建议: 准备户口簿、身份证。 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补领后,若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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