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双方协议离婚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协议离婚基于双方自愿原则,法律保障双方通过协商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权利义务:双方有平等协商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义务,同时享有自主决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权利。关键要件:一是双方自愿,二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三是经过离婚冷静期且再次申请。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撰写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申请登记: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领取证件:冷静期届满后按规定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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