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满18岁,一般情况下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但存在特殊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般而言,抚养费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核心分析:通常情况下,18岁已成年,父母抚养义务基本完成。但如果孩子虽满18岁,却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实务建议:若孩子满18岁后符合上述特殊情形需继续支付抚养费,首先要收集孩子仍需抚养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在校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若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证据并说明诉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整个法律程序是先准备证据,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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