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赠与人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了任意撤销权;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撤销权。核心分析:任意撤销权基于赠与合同的诺成性,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赋予赠与人反悔权,以平衡双方利益。法定撤销权是基于受赠人的不当行为损害赠与人利益,为保护赠与人权益而设。关键在于受赠人存在法定不当情形,且赠与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行使。实务建议:若行使任意撤销权,注意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操作。行使法定撤销权时,及时收集受赠人不当行为的证据,如侵害权益的事实、扶养义务不履行的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行使权利,按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并参与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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