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对方不付孩子生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关键在于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合法的离婚关系以及明确的抚养义务约定或判决。实务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法律规定。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收入证明、孩子生活支出明细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流程为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立案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方仍不支付,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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