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亡,如果避险行为适当,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核心分析:首先看引起险情的人,若由其引起,应由其担责。若因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通常不担责,但可适当补偿。关键在于紧急避险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若超过则需承担适当赔偿责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紧急避险的情况,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确定引起险情的人,若无法确定,可考虑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若紧急避险人需承担责任,可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避险的必要性及是否存在过限行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