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父母赠与儿女的房子完成过户登记后不能随意收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核心分析: 权利义务:赠与人有按约定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权利。 构成要件:如果赠与财产权利已转移,即房子已过户登记到儿女名下,除法定情形外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若未过户,在权利转移前通常可撤销,但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保存好赠与合同、房产过户相关凭证等。 了解情况:若父母有收回想法,先沟通了解原因。 依法处理:若父母无故收回,儿女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立案,然后按法院安排参与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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