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冲突致重伤二级,亓天华律师成功辩护促成缓刑 一、案件背景被告人石某与被害人曹某原本是夫妻关系。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这天,两人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在家中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进而互相撕扯起来。在冲突的过程中,被告人石某用戴着戒指的手击打了被害人曹某的面部,这一击导致被害人曹某的左眼受伤。经过法医的专业鉴定,被害人曹某左眼球破裂伤并遗留左眼盲目 5 级,最终被判定构成重伤二级。2019 年 7 月,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同年 10 月,被告人石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二、辩护难点 (一)伤情严重被害人被鉴定为重伤二级,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为重伤二级的伤情较为严重,在量刑上通常会处于较高的幅度。 (二)证据充分被告人石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这意味着在案件事实方面,没有太多可以争议的地方,律师需要在其他方面寻找辩护的突破口。 (三)前科劣迹被告人石某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这一前科劣迹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形象不利,也增加了辩护的难度。在司法实践中,前科情况往往会被作为量刑时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辩护策略与成果 (一)辩护人介绍本案的辩护人是亓天华律师,来自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亓律师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二)核心辩护意见1. 罪名辩护:亓天华律师提出应认定被告人石某的行为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而非故意伤害罪。律师认为,从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冲突是因家庭琐事引发,并非出于故意伤害的故意,只是在争执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了被害人重伤的结果。2. 量刑辩护:强调被告人石某具有自首情节,这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同时,被告人系初犯,且在案发后认罪认罚,表现出了较好的悔罪态度。基于以上几点,律师建议法院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法院认定1. 在罪名认定方面,法院最终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律师的罪名辩护意见未被采纳。这可能是由于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证据和情节,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2. 然而,在量刑方面,法院全部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被告人石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本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琐事引发的冲突,且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综合各种因素,最终判决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四、案件亮点 (一)促成刑事和解在案件的审理阶段,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石某赔偿被害人曹某 18 万元,并且分期支付。被害人曹某出具了谅解书,这一结果对于案件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刑事和解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也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成功争取缓刑在被害人重伤二级、法定刑三年以上的严峻情况下,亓天华律师通过有效的辩护策略,为被告人石某成功争取到了缓刑判决。这一成果充分展示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也体现了法律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公正性和灵活性。 (三)化解社会矛盾本案通过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了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注重修复社会关系,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典型意义本案生动地体现了刑事辩护中“认罪认罚从宽”政策的有效运用。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辩护人亓天华律师通过积极促成赔偿谅解,强调案件特殊背景即家庭纠纷,成功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避免了被告人被判处实刑。这一案例不仅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展示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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