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财产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在生活中,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并不少见,可当恋爱关系结束,这些财产又该何去何从呢?下面这个案例,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张雪飞律师,执业于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 1330**********424,拥有 6 年执业经验。他法学基础扎实,自执业以来经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办案认真负责,思路清晰,庭审应变敏捷,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有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女)与被告(男)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见面后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女方怀着结婚的美好愿望,为男方花费了 10 多万元,包括买车、买首饰以及微信转账等。然而,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短短几个月就宣告结束。女方要求男方返还自己为其花费的 10 多万元,却遭到了男方的拒绝。无奈之下,女方委托张雪飞律师代理此案。 严谨办案,步步为营张雪飞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首先,他与女方当面约谈,详细了解整个案情经过,并仔细查看了相关证据内容,随后办理了委托手续。接着,张律师对案情进行了梳理,整理了证据材料,并拟定了起诉状。之后,他向法院提起立案申请。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案件迎来了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张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女方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 判决结果,彰显公平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 15 万余元,同时返还原告借款 10000 元及利息。这一判决结果,既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律师点评,提供指引张雪飞律师指出,以结婚为目的恋爱,若恋爱关系终止,无法再缔结婚姻,一方继续占有另一方在恋爱期间以结婚目的的转账钱款就丧失了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同时,他提醒大家,恋爱归恋爱,如果期间金钱往来明确是借款的,应当明确下来,转账时备注“借给你的钱”,并保存好其他关于借钱的聊天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在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财产赠与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和谨慎。同时,当遇到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张雪飞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更多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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