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提出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 提出离婚一方有提起诉讼的权利,需承担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责任。 不同意离婚一方可在诉讼中表达自己的意愿。 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实务建议: 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对方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照片视频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按照法院要求按时参加诉讼,遵守庭审纪律,如实陈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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