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当婚姻过不下去时,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核心分析:协议离婚: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明确各项约定,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按要求提交证件和材料。诉讼离婚: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暴记录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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