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委托辩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核心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有委托辩护的权利。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可委托辩护,保障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近亲属可代为委托,出于亲情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明确不同主体委托辩护的时间节点以及相关机关的告知义务。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要委托辩护,应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委托流程和所需材料。收集相关案件信息,以便律师更好地开展辩护工作。若在押,可通过监管机关转达委托意愿。同时,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行使委托辩护权,避免错过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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