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向员工借钱不一定算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2. 如果公司仅向本单位员工借款,借款人数有限且用于本单位经营等合法用途,未采用公开宣传等手段,一般不属于非法集资。但要是通过欺骗等手段向众多员工借款,或虽向员工借款但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等情况,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3. 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包括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否承诺回报、是否针对不特定对象等。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或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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