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8 万工程款索赔案:乙方成功大幅减责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纠纷时常引发各方关注。近日,一起涉及金额高达 5208 万的工程款索赔案落下帷幕,乙方某置业有限公司凭借专业律师的有力抗辩,成功将责任大幅减轻,最终法院核定乙方仅欠付工程款 529 万。 案件背景本案中,甲方某建设有限公司诉乙方某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工程款 5075.88 万元及利息,本息暂计 5208.36 万元,同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涉呼和浩特市某配套生活区工程,由于存在未招先定的情况,导致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在施工主体、工程造价、已付款金额等方面存在激烈争议。乙方委托邢律师、刘昶律师全程参与应诉,为维护自身权益展开了专业且全面的抗辩。 争议焦点及过程2014 年,甲乙双方就案涉工程签订了多份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于 2016 年 12 月竣工验收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了巨大分歧。甲方认为乙方欠付巨额工程款,而乙方则坚称已付清款项,并且提出第三人为实际施工人,甲方仅为被挂靠方。整个案件历经了举证质证、两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等复杂程序后才审结。 乙方律师专业抗辩策略 直击核心定基调乙方律师举证证明第三人系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实际施工人,甲方仅收取 3%管理费,本质为挂靠关系。同时强调工程未招先定致合同无效,从根源上削弱了甲方的索赔依据,为后续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 梳理海量付款证据针对涉及 89 笔付款、超 1.88 亿元流水,乙方律师整理形成付款汇总表,举证第三方收款主体为实际施工人财务人员,有力推动法院认定乙方有效已付款 18805.87 万元,有效减少了乙方的欠款金额认定。 精准质疑司法鉴定乙方律师对鉴定范围、依据、项目计取逐一提出专业异议。主张部分项目非甲方施工、材料价格按双方认价单计取并扣除水电费等。法院采纳了多项异议,最终核定工程总造价 19335.74 万元,进一步降低了乙方可能承担的工程款数额。 压缩责任边界在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及优先受偿权方面,乙方律师进行了有效抗辩。推动法院将利息起算点定为甲方起诉之日,同时就优先受偿权提出合理抗辩,使得法院仅支持甲方在 529.88 万元欠付金额范围内行使权利,大大减轻了乙方的责任负担。 把控诉讼费用分担针对甲方不合理诉求,乙方律师提出程序异议,推动法院判定甲方承担 90%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减少了乙方的额外支出,从经济成本角度进一步维护了乙方权益。 最终判决结果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施工合同无效,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判决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款 529.88 万元及利息(自 2020 年 10 月 10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确认甲方在该欠付金额范围内享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驳回甲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按责任划分承担。这起案件充分展示了专业律师在建筑工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乙方通过律师团队的专业抗辩,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大幅减轻了本应承担的巨额债务,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在复杂的建筑工程领域,面对工程款纠纷等问题,各方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靠专业力量,才能在争议中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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