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一位优秀的律师就是这场战争中的指挥官。今天,我们要为大家介绍赣州的丁云龙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尤其是下面要详细讲述的这起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成功案例。专业背景深厚,经验丰富丁云龙律师服务于江西赣州,执业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拥有6年执业年限。他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并且是中共党员、律所高级合伙人。他有着近二十年法律职业经历,曾在赣州市、乡政府法制部门、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多个单位工作,积累了15年法律工作经验,还荣获过个人三等功、赣州“优秀公务员”等诸多荣誉称号。此外,他还拥有高级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担任多项重要职务,具备兼顾法律深度与实务宽度的综合服务能力。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经典案例被告人王某(化名)与他人合伙成立网络科技公司,通过抖音虚假人设引流获利,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控,认为情节特别严重,建议量刑三年八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核心辩护目标是厘清罪名定性,争取从轻处罚。本案核心争议有两点:一是廖某(化名)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是若构成犯罪,非法获利金额认定及量刑情节如何界定。公诉机关以引流人数多、获利达57万余元为由主张“情节特别严重”。丁云龙律师团队制定“定性抗辩+情节减损”双核心策略。在罪名定性辩护上,调取公司运营记录、员工证言等证据,证实王某(化名)等人仅实施引流行为,未主动收集、获取公民核心信息,引流对象的微信账号不具备“可识别性”,不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客观要件。在梳理从轻情节方面,固定王某(化名)归案后如实供述的笔录,证实坦白情节;核实其主动退缴4万元非法所得的凭证,凸显悔罪态度。庭审中,律师重点突破公诉机关指控逻辑,指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以“非法获取或提供可识别个人信息”为核心,本案引流行为未触及公民核心信息,仅为账号添加,二者构成要件不同;提出本案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征;强调王某(化名)无犯罪前科、积极退赃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变更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王某(化名)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多领域皆有出色表现除了这起经典案例,丁云龙律师在婚姻家事与民事纠纷、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在婚姻家事领域,他善于通过调解、诉讼等多元方式化解纠纷,曾代理多起离婚、亲子关系确认案件,成功推动当事人和解,并为客户争取确权胜诉。在刑事辩护方面,他累计为多起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或显著减刑结果。如果您在法律上遇到难题,不妨考虑丁云龙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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