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5.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7.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8.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不同专业工程还有各自更细化的验收标准,需依据具体工程类型和相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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