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使用过期药品导致人身损害,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等。2. 消费者可先与涉事方协商赔偿事宜,如药店或药企。协商时需提供购买凭证、过期药品及因使用该药品造成损害的相关证据。3. 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诉讼中,消费者要举证证明损害与使用过期药品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赔偿责任和数额。药企或药店有责任保证药品质量,销售过期药品属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受害者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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