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术后肺栓塞死亡案:鉴定次要责任,获赔超 11 万 事件详情患者某庚,一位 74 岁的男性,因“上腹部胀痛 4 月余”,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入住某医院。经过完善相关检查,初步诊断为“胃恶性肿瘤、肺功能不全、肺气肿?、肝囊肿、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球部息肉”。在 2024 年 6 月 8 日,医行为其实施了“腹腔镜胃癌扩大根治术 + 部分肠管切除吻合术 + 肠粘连松解术 + 静脉输液港植入术”。然而,术后第 4 天(6 月 12 日),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最终经抢救无效,在救护车运送回家途中不幸离世。 律师代理意见剖析李俊平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复盘,精准指出医方存在的一系列核心过错。 术前准备严重不足 多学科协作缺失- 未行多学科讨论(MDT):此次手术属于四级手术,依据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在实施前必须组织多学科讨论,以此明确手术指征、方式、预期效果、风险以及处置预案。但医方根本未进行 MDT,甚至连规范的术前讨论记录都没有,这无疑严重违反了医疗核心制度。- 术前评估不充分:患者年事已高(74 岁),还合并肺功能不全、肺气肿等多种基础疾病,属于高危手术人群。然而医方未请呼吸科、麻醉科等相关科室会诊,也未进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风险评估,术前营养支持也不够规范,对围手术期风险的把控严重缺失。 术中输血指征掌握不当- 输血欠规范:患者术前并无明显贫血,术中出血量约 400ml,可医方却仍输注悬浮红细胞 4U 及血浆 400ml,输血指征掌握不严格,大大增加了输血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术后病情观察与处置严重失职- 重视不足:面对高龄、高危术后的患者,医方没有给予足够的病情监测与关注。- 处置不及时:当患者突发呼吸困难时,医方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抢救措施也不够规范,没能有效抓住黄金救治时机。 知情告知不充分- 替代方案未告知:医方虽然明确了手术风险告知,但却没有向家属充分说明保守治疗等替代方案及其利弊,这无疑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 病历书写不规范病历存在多处记录不规范的地方,这充分反映出医疗质量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案件结果本案经过司法鉴定机构的细致审理,出具鉴定意见表明: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未行多学科讨论及术前讨论、术前准备不充分、输血指征掌握不规范、术后病情重视不足及处置不及时、病历书写不规范等多重过错。而且这些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过,考虑到患者高龄(74 岁)、胃癌晚期、围手术期发生肺栓塞属于手术固有风险、救治难度大,并且未行尸检确切死因不明等诸多因素,鉴定机构建议原因力大小为次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鉴定意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医院承担 30%的赔偿责任。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386922.86 元,最终判决被告医院赔偿 116076.86 元(约 11.6 万元)。这起案件再次为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医疗机构务必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制度,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为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纠纷时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案例,让他们明白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有法可依,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争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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