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厂房收益纠纷:继承人成功追回22万余元租金 一、案件详情在合伙厂房收益的纷争中,原告姜女士与沙先生作为沙XX的法定继承人,陷入了一场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6月,沙XX与被告沙XX(曾用名沙XX)签订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沙XX提供宅基地,沙XX出资建造厂房及配套住房。按照约定,前四年的租金归沙XX,以此抵作建房本金,而四年后租金则由双方各半分配。厂房于2012年年底顺利建成,然而,后续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2014年,沙XX因犯罪被收监,2022年不幸去世。在此期间,厂房的出租收益均被沙XX收取。姜女士和沙先生多次向沙XX催要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合伙收益款,但均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他们委托丁晓霞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沙XX支付合伙收益款XXX元。 二、办案艰辛历程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严谨细致的工作。首先,明确二原告作为沙XX继承人的合法诉讼主体资格,其核心维权依据便是沙XX与沙XX签订的合伙协议。依据协议中租金分配的约定,精准确定诉求范围为2017年至2023年的一半租金收益,并针对性地制定了维权策略。为了确保案件胜诉,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身份及继承关系证明,用以佐证主体资格;合伙协议,明确租金分配约定;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催款事实及沙XX认可合伙关系;租赁合同复印件,佐证租金标准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反驳了沙XX“20万元买断厂房收益”的抗辩。在庭审中,面对沙XX的核心抗辩,丁晓霞律师逐一进行了有力回应。指出沙XX关于“买断收益”的陈述前后矛盾,且没有支付凭证、收据等有效证据佐证,根本无法推翻书面合伙协议。对于沙XX主张的装修费用,强调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案涉厂房的关联性,而且租户自行装修的事实更符合常理。同时,结合村委会调查及证人证言,佐证厂房长期出租的事实,反驳了“疫情期间两年无租金”的主张。不仅如此,律师还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明确租金标准。主动协助法院现场勘查确认厂房面积,协助法院向村委会核实不同时期的租金标准,为法院精准核算租金总额提供了关键支持,确保诉求金额合法有据。 三、最终胜诉结果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丁晓霞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被告沙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姜X、沙XX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房屋租金XX元(已扣除沙XX代为支出的瓦片费用X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原告负担XXX元,被告负担XXX元;诉讼保全费XXX元,由原告负担XXX元,被告负担XXX元(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至此,二原告的合法继承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成功追回了合伙厂房的租金收益。 四、律师的关键价值丁晓霞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明确继承人的合法权利来源,以书面合伙协议为核心,为诉求的成立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通过整合身份、协议、沟通记录等多类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不实抗辩,推动法院采信关键事实。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明确厂房面积、租金标准等核心数据,确保收益金额计算客观公正,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在这场合伙厂房收益纠纷中,丁晓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继承人成功追回租金,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