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现是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办理多起案件,凭借扎实专业为当事人成功辩护,如张某、王某某、孔某、田某案等,在烟台地区树立良好口碑。《烟台刑事辩护专家李茂现:专业铸就正义,经验守护权益》李茂现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在多样刑事领域经验丰富,凭借扎实专业与高效沟通,为大量案件成功辩护,赢得广泛赞誉,是值得信赖的法律权威。李茂现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他在法律执业道路上有着独特的经历与坚实的学养基础。李茂现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他还曾先后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进行刑法学研究,这样丰富的学术经历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深厚的理论根基。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李茂现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是司法部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业务领域专注于刑事辩护。截止2024年,他已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一百多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面对复杂案件,李茂现总能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精准的分析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张某涉嫌帮信罪一案中,张某明知开办的信用卡可能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仍开办了7张信用卡。办卡完成后并未实际交付给收卡人,出售行为尚未完成,且相关信用卡未进入信息网络犯罪环节,无法关联具体的犯罪事实及危害结果。在此复杂情况下,李茂现深入研究,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最终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单纯以办卡数量认定情节严重,建议公诉机关就本案犯罪构成相关证据进一步补证,后公诉机关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要求撤回对被告人张某等6人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在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中,被害人余某甲因觉得被告人王某某之母“指桑骂槐”而主动与王某某之母发生争执,王某某为了制止被害人余某甲辱骂其母亲而与被害人余某甲发生了肢体冲突。李茂现从主观动机和事件背景等多方面进行辩护,认为王某某主观上并非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也非无事生非,本案系因邻里纠纷而引发,且被告人王某某此前也未与被害人余某甲发生争执,更不存在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故依照相关规定不应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系寻衅滋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不当。孔某在销售木质棺材过程中,隐瞒棺材系用铁钉连接拼凑的真相,以次充好,诱使对方购买。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到欺骗,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李茂现通过深入分析,认为孔某主观上以赚钱为目的,客观上虽存在隐瞒真相的行为,但其在加工、销售棺材过程中,购买木料、雇请木工加工,并办理了相关运输和检疫证件,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其行为属于民事欺诈,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被告人孔某无罪。而在田某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中,更是充分展现了李茂现全流程精准辩护策略。在侦查阶段,他与侦查机关多次沟通确认金额,指导家属定向退赃18,000元,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论证“后勤岗位无直接实行行为”“退赃后社会危险性低”,成功打破跨境犯罪“取保难”惯例,2021年3月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针对偷越国境罪,援引司法解释主张“停留时长应扣除疫情隔离期”,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设计《量刑情节对照表》,量化从犯地位、退赃比例、社区矫正可行性,最终检察院采纳量刑建议,将刑期从10个月降至8个月。审判阶段,对《直播平台运维记录》提出合法性异议,证明“宿舍巡查”仅为日常管理;引用多位同案犯证言,证实田某未参与诈骗话术培训;提交同村多人担保承诺,调取其前期配合当地公安调查证明,结合家庭情况,法院最终适用缓刑。李茂现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当事人权益的高度负责,在烟台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口碑。他就像一位守护正义的使者,用专业和智慧为每一位当事人排忧解难,成为人们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无论是面对何种复杂的刑事法律问题,李茂现律师都能以其独特的优势和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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