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辩护,为涉嫌犯罪者争取公正结果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每一次辩护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王雷律师,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王雷律师: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的结合王雷律师拥有8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702201910093083,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山东青岛核心区域以及城阳区。他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不仅如此,他还身兼数职,是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这些多重身份和专业技能,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梁某某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辩护之路 基本案情2017年7月,梁某某(化名)大专毕业,同年10月通过某某同城进入某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该公司在M国纳斯达克上市。然而,2018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人(皆为该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员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在王雷律师的法律辅导下,梁某某于2019年12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当日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工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王雷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到检察院阅卷。经过详细的阅卷分析,王雷律师敏锐地发现,本案指控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于是,他紧急起草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列明了应当对梁某某不予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首先,梁某某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故意,依法不构成犯罪。其次,退一步讲,即使认定本案犯罪事实成立,也应属于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单位犯罪,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应追究最底层职员的刑事责任。最后,本案未查清各嫌疑人的涉案数额,事实不清。 案件结果王雷律师写好《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后,约见了办案检察官,当面沟通对梁某某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并提交了书面申请。办案检察官认真听取了王雷律师的意见,并当场表示认可,还表示会将本案提交检察院检委会讨论。检委会讨论后,检察官主动联系王雷律师到检察院沟通,通报了检委会讨论后的决定:可以做出对梁某某不起诉决定,但不能以王雷律师主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为不起诉的理由,而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不起诉。王雷律师与梁某某沟通后,梁某某表示可以接受检委会的决定意见。2021年9月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对梁某某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结语王雷律师在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通过深入研究案件,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像王雷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无疑是当事人的坚强后盾,他们用法律的武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王雷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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