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代鹏: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光芒在广东珠海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代鹏,他在法律行业深耕20年,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代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现执业于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4200810313309。不仅如此,他还身兼数职,是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荣获珠海市优秀律师称号,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是珠海市高新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珠海电视台和电台嘉宾律师等。 成功辩护,彰显专业实力在代鹏律师经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格外引人注目。这起案件涉及被告人陈X(化名)、陈X(化名)和程XX(化名)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容留他人吸毒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和陈X、程XX贩卖甲基苯丙胺4.12克,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指控被告人陈X和陈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代鹏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在庭审过程中,代鹏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和陈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对案件进行了精准的剖析。同时,他还强调被告人陈X和陈X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现。并且,被告人陈X和陈X、程XX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公正判决,体现法律精神最终,法院采纳了代鹏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陈X和陈X、程XX贩卖甲基苯丙胺4.12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和陈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人陈X和陈X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X和陈X、程XX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也可以从轻处罚。不过,被告人陈X和陈X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贩卖毒品罪,是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X和陈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程X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作案工具移动电话二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坚守初心,服务社会代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20年的执业生涯中,代鹏律师始终坚守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他是珠海市司法局律师进村居服务项目协助发起人,也是珠海市普法办普法宣传讲师,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担任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特约监督员,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代鹏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和责任,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耕耘,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以专业的精神和热情,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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