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纠纷:原配维权之路在婚姻关系中,财产的归属与处分往往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当一方在婚内将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这起案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案件主角与律师信息本案的原告是熊女士,她与第三人万先生曾是夫妻,于1999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协议离婚。而代理熊女士维权的是邵贤南律师,他是江西平常心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主任律师,拥有10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601201610859898,服务地区为南昌,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237号热心村凯旋国际一期2210室,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 案情浮出水面离婚后,熊女士通过朋友得知,万先生在婚内与被告陈女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陈女士大量赠与财产。这让熊女士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她委托邵贤南律师代理本案,要求确认万先生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陈女士返还相关款项及利息。 律师的策略与行动邵贤南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工作。首先是全面取证,他申请法院调取万先生与陈女士的微信及银行转账记录,最终锁定二人之间在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213笔微信转账及多笔银行转账,金额共计46万余元。这一步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接着,邵律师对该赠与行为进行了法律定性。他明确指出,该赠与行为发生在熊女士与万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涉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先生未经熊女士同意,擅自赠与“第三者”,违反公序良俗,依法应属无效。在诉讼过程中,陈女士提出了“部分款项为抚养费”“万先生身负债务无共同财产”“款项为公司借款”等抗辩理由。邵律师逐一进行了驳斥,指出这些抗辩缺乏证据支持,且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的公正裁决经过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邵贤南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万先生与陈女士之间的赠与行为无效;陈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熊女士款项465971元;同时驳回了熊女士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赠与合同纠纷不涉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例的典型意义这是一起典型的夫妻一方在婚内向“第三者”赠与财产,原配成功追回的维权案例。法院明确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同意;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依法无效,受赠人应全额返还。 律师的深刻点评邵贤南律师表示,本案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熊女士的合法权益,也再次向社会传递了清晰的司法导向——法律不支持任何形式的婚外情感交易,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终将归于无效。作为代理律师,不仅要善于运用证据规则,更要准确把握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婚内赠与纠纷并不少见。当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像邵贤南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能够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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