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工程为由借款不还并有借条,不一定构成诈骗。1. 诈骗需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如果借款人虽称用于工程,但实际将借款用于正当工程建设,后因工程问题无法还款,不构成诈骗,属于民事借贷纠纷。2. 若借款人一开始就编造虚假工程,根本没打算用于工程,拿到钱后挥霍或挪作他用,有非法占有故意,则可能构成诈骗。3. 判断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借款用途、资金流向、借款人后续表现等。若怀疑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调查认定。若属民事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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