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辩护:疑罪从无彰显司法公正在刑事辩护领域,每一次成功的辩护都是对法律正义的有力维护。林上乾律师,法律硕士,拥有23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804,是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他曾荣获温州市青年律师辩论赛优胜奖、“越人杯”温州市公诉人·律师论辩赛一等奖、温州市诚信律师标兵等荣誉,办理了2500余件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其中刑事案件就达1500余件。下面为大家讲述他办理的一起帮信罪不起诉案件。 案件迷雾:涉嫌多罪指控这起案件中,甲(化名)于2022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后多次被取保候审。乐清市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甲明知上游犯罪掩饰、转移犯罪所得,仍介绍朱x、于x、刘x、刘xx四人各办理3张银行卡,经赵x介绍,为陈x上游犯罪团伙用于转移被害人吴x等人被诈骗的资金,涉及银行流水数十万元。此外,甲还介绍闫x开设两家贸易公司对公账户,为“泰加”上游犯罪团伙转移被害人楼xx等人被诈骗资金,涉及金额数百万元。甲被指控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 律师介入:全程守护权益林上乾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就及时介入,在甲被刑事拘留后多次取保候审期间持续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林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4日第一次退回乐清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局于2023年12月22日补查重报。 关键辩护:论证主观明知林律师提出,甲系基于信任赵x的战友陈x刷流水能够成功办理贷款,才介绍刘x等人给陈x办理贷款。并且指出,陈x未到案,是否有发送刷流水贷款成功的截图给赵x在案证据无法证实,不能完全排除甲主观上确实为办理贷款而介绍刘x等人过去刷流水的可能。从甲与刘x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刘x催促过甲办贷款,甲也让刘x发送了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形式上符合因贷款而起的特征。 终获无罪:彰显司法理念经林律师持续努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最终认定甲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予以帮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的必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乐清市公安局认定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完全排除甲主观上确实为办理贷款而介绍刘x等人过去刷流水的可能,甲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予以帮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甲不起诉。这起案件体现了律师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中的关键价值。林上乾律师准确把握“主观明知”这一核心构成要件,通过证据分析成功论证当事人缺乏犯罪故意;在案件历经两年多、涉及巨额资金流转的复杂情况下,通过持续辩护推动检察机关严格把握起诉标准;成功运用“合理怀疑”辩护策略,指出不能排除当事人确实为办理贷款而介绍他人刷流水的可能,最终促使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当事人终获无罪。这是“帮信罪”案件中成功辩护的典型案例,彰显了“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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