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巧妙化解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就是罗一粟律师。罗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便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他是湖南绥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也是湘潭市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从业以来,罗律师专注于民事纠纷领域,在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积累了大量成功案例,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严谨的思维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赖与高度评价。他的执业证编号为14303201610138574。 棘手案件委托,探寻解决思路罗律师曾接手过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本案的被告秦某(委托人之母)因未依照离婚协议将房屋过户给前夫,而被前夫诉讼,秦某委托罗律师代理应诉,希望能妥善处理这一纠纷。罗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协议本身具备法律效力。根据协议,被告放弃房屋,而原告应支付被告补偿金,并承担小孩(委托人)的抚养费。罗律师认为,本案初始的基本思路可以运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抓住关键要点,巧妙应对难题离婚协议属于双务合同,被告掌握着多次到原告单位主张补偿金的证据,而且被告称原告从未支付过抚养费。罗律师在诉讼中主张原告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被告无需再继续履行合同。然而,一个棘手的问题出现了,被告告知罗律师,补偿金部分原告几年前确实已以现金方式支付了。在法庭陈述时,如何处理这一事实成为了关键。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举证,被告虽已收到补偿金,但原告应当就此事实举证,被告无需自行证明。如果如实向法庭陈述“事实”,会构成被告“自认”,混淆法律真实和诉讼真实的界限,不利于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于是,罗律师选择对该事实不予认可,并要求原告自行完成举证。 庭审博弈获胜,达成和解协议在庭审中,原告无法完成举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原告同意与罗律师及被告进行和解。最终,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与委托人(被告之女)达成和解,自愿支付抚养费,原告和被告则通过调解书方式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这一结果既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纠纷和诉累。罗一粟律师在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巧妙运用法律策略,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罗律师将继续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热情,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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