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污染环境罪案件轻判在法律的复杂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个独特的挑战,而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往往能为当事人带来转机。今天要讲述的就是广东振通玉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俊雄律师办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张俊雄律师,拥有广东培正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4419201810073196,在东莞地区已执业8年。他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离婚等领域经验丰富,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予起诉、缓刑等理想效果。尤其擅长民商事纠纷,包括劳动纠纷、工伤赔偿、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地产纠纷、婚姻家事、离婚等,还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审查等公司业务,同时在刑事领域的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行政复议等方面也颇有建树。这起污染环境罪案件的主角李某(化名),在东莞市万江区经营着一家无牌电镀厂。为了生产便利,他私自铺设管道偷排电镀废水,累计排放约180吨。经检测,这些废水的多项重金属指标超标数百倍,严重污染了环境。不仅如此,他还被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面临着牢狱之灾与高额生态赔偿。张俊雄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精准制定辩护策略。他发现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而且李某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持续时间不长,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后果。更重要的是,案发后李某家属积极代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880元,并在东莞日报公开登报赔礼道歉,主动弥补社会公共利益损失,悔罪态度明确。在法庭上,张俊雄律师重点向法庭提出这些观点。他详细阐述了李某的坦白情节对司法工作的积极意义,强调他初犯的身份以及较小的主观恶性,说明其犯罪行为并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特别严重危害。同时,他着重提及李某家属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赔礼道歉等行为,体现了李某及其家属为弥补过错所做出的努力。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张俊雄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最终,李某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民事赔偿责任亦全部履行完毕。这起案件的辩护结果,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积极赔偿、认罪悔罪、修复生态,都能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张俊雄律师的专业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引导当事人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不仅是一次成功的辩护,更是对法律公正和社会责任感的一次生动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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