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黄启镜: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黄启镜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拥有12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223201410932929,现任职于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一职。他不仅是贵州省黔西南州第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立法专家,还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又深造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其服务地区主要为黔西南,办公地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义大道万湖汇13栋9楼(红绿灯路口处红星美凯龙楼上)。 工程尾款追讨:案件背景与困境20XX年,贵州某建设工程公司(A公司)中标某县某园区二期及二期扩建工程。该工程为全额垫资项目,合同约定完工后B公司支付80%工程款,剩余20%待审计结束后付清。20XX年X月和X月,两项工程先后完工,同年X月XX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结算总价755万余元,B公司累计支付570万元后,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拒付剩余185万余元尾款,这让A公司陷入了资金困境。 庭审交锋:律师的专业应对B公司主张A公司未履行交付工程验收审计资料的义务,导致无法审计,付款条件未成就。A公司委托黄启镜律师提起诉讼。在一审中,黄启镜律师重点举证,20XX年X月XX日,B公司向县政府提交的《拨款请示》中已自认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并申请拨付80%工程款;且工程已交付B公司使用多年。律师主张,B公司以未审计为由拒付尾款,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已成就。 判决结果:正义终得伸张一审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853753.51元及利息(自20XX年X月XX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B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符合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承担。本案历经两级法院审理,黄启镜律师通过固定B公司自认事实、论证“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成就”的法律适用,最终为当事人全额争取到185万余元工程尾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黄启镜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也让更多人在面对法律纠纷时,有了值得信赖的依靠。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