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争议,反诉维权获成功在商业交易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来讲述一个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看看当事人是如何通过合理的法律策略维护自身权益的。 一、案情详情2023年10月,因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向轩某公司订购了一台万丽达UV2513型打印机,总价为18.5万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张某及其丈夫先后支付了12万元货款后收到了机器,却发现机器缺少配套的打印喷头。时间来到2024年9月,由于缺少喷头导致机器无法正常使用,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要求解除与轩某公司的合同,退还已支付的12万元货款,并要求对方赔偿资金占用利息以及场地租赁费。与此同时,轩某公司委托了文环律师团队。律师团队经过分析研究后,决定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他们主张张某支付尾款6.5万元,并接收3个理光G6喷头。 二、办案策略文环律师团队制定了一套“应诉 + 反诉”的组合策略,为轩某公司全力争取权益。 合同性质与解除抗辩律师团队首先明确案涉合同为连环买卖合同而非定作合同,并且案涉机器不存在质量问题。他们指出,张某仅仅催告了4天,而且这4天恰逢春节,根本没有给对方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张某解除合同实际上是其自身经营策略的调整,这并不符合双方“机器有问题才退货”的口头约定以及法定解除条件。 货款履行抗辩依据生效裁判确认的付款事实以及交易惯例,律师团队证明了张某已付货款达到了70%,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这一事实有力地反驳了张某可能提出的关于付款方面的不合理主张。 反诉与上诉应对在反诉中,律师团队明确提出了喷头交付的请求。当张某上诉并对喷头数量、型号提出异议时,律师团队紧扣订货过程的事实以及一审中对方未提异议的程序细节,成功反驳了张某的上诉主张。 三、最终结果一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张某的全部本诉请求,同时支持了轩某公司的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支付尾款6.5万元,轩某公司交付3个理光G23喷头。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后,维持了原判。至此,轩某公司成功实现了合同权益,维护了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律师点评本案的核心要点在于,在口头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固定事实以及采取主动的维权策略。代理律师紧紧抓住生效裁判确认的关键事实,结合交易惯例,精准地反驳了张某解除合同的主张。同时,通过反诉明确了合同履行的具体内容,有效地避免了被动应诉的风险。这起案例也给广大商事主体提了个醒,即便在进行口头交易时,也一定要留存订货、沟通等关键证据。一旦遇到纠纷,要学会通过反诉等方式主动主张权益,增强自身维权的主动性,这样才能在商业活动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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