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的不凡履历戴昱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现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以及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他擅长医药法律非诉及诉讼法律事务,尤其在医疗纠纷领域颇有建树,还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具备丰富的医事法律风险控制管理实操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服务地区为成都,办公地址位于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胎儿死亡纠纷,力挽患方权益产妇周某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产检。2019年12月28日入院待产,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但产程中出现问题,胎儿最终死亡。产妇认为胎儿是出生后死亡,医院则称是死产,双方协商无果。戴昱律师接受产妇委托后,建议其进行尸检。乐山市某医院出具的《病理解剖报告》认定胎儿死于窒息。戴律师反复研究病历、查阅资料并咨询专家,认为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他代理产妇起诉,参加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并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的责任,赔偿63万余元。医院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此案例中,戴昱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为患方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凸显了尸检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术后死亡案件,追究院方责任2021年12月,患者因“肛门部疼痛3天”到某院治疗,院方进行手术。术后患者出现多种症状,转院后最终去世。经鉴定,患者死因是术后继发感染性病变。院方在手术中未充分清洗脓腔、术后引流不充分且未按规范换药,对感染控制不力。鉴定意见认为院方的不足与患者病情特点共同导致死亡,院方以同等-主要原因力方式体现。法院酌定院方承担大部分责任,赔偿90余万元。戴昱律师指出,患者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需提交证据,而尸检是否为鉴定必经程序要分情况讨论,患方应慎重对待。戴昱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患方维护了合法权益,其在行业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值得肯定。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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