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深圳,刘加民律师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拥有执业证号1440320********31,服务地区主要为广东深圳,联系地址分别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刘律师自执业6年来,已累计办理200+刑事案件,凭借专业的能力和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广泛赞誉。复合知识背景,铸就专业优势刘加民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拥有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他还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协助检察官办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深入学习财税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成为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专注刑事辩护,践行服务理念刘加民律师坚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始终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成功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在汤某某(化名)强奸案中,刘律师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视频以及证人证言等,发现受害人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症状,虽起初检察院拒绝不起诉,但在庭审中,他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证言存在多处不合逻辑之处,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在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某(化名)为主犯并建议判处12年有期徒刑。刘律师通过查阅证据,发现指控主犯的证据缺乏客观佐证且供述雷同,庭审时通过巧妙发问,让同案犯承认供述是猜测性的,最终法院认定谭某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且不予追缴境外所得。荣誉加身,彰显卓越成就刘加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广泛认可。2023年,他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以及优秀会计和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表现突出,被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刘加民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专注的服务态度和卓越的办案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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