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让刘某某运输毒品案获不起诉2025年1月17日,刘某某在某集贸市场被抓,警方从其接取的黑色密码箱内查获大量毒品,经检测为甲基苯丙胺,净重26054.7克。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李庭晨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某。经两次密集会见,他判断认定刘某某运输毒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随后结合在案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的《辩护意见》。期间,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历时近11个月。最终,2025年12月1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助杨某某(化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获不起诉2024年3月,杨某某(化名)为药用和观赏,购买了穿山甲壳和岩羊角,后被警方查获。经鉴定,穿山甲壳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甲片,岩羊角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角,价值较高。杨某某(化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协助警方抓获卖家黄某某。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李庭晨和郭俊律师多次会见杨某某(化名),查阅在案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的《辩护意见》。2025年1月17日,检察机关决定对杨某某(化名)不起诉。重点:李某某受贿、贪污案获轻判案情介绍在受贿罪方面,2013年至2023年1月,李某某在担任某县交通运输局多个职务期间,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4.2万元。在贪污罪方面,2022年,李某某安排单位职工套取项目资金8.7万元购买自家茶叶。2024年9月,李某某被调查,他到案后如实供述受贿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贪污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他退缴违法违纪所得79.28万元。办案过程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家属委托后,李庭晨和郭俊律师及时会见李某某。经过多次会见和对在案证据的认真分析,两位律师审慎研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对李某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开庭时,律师按时出庭为李某某作罪轻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结果2025年7月11日,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某犯受贿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李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判决送达后,李某某表示服判,不再上诉。李庭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灵活多变的办案策略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未来将继续专注于刑事专业化道路,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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