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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

2026.04.205人浏览

1. 归责原则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通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需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则有多种归责原则,如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构成要件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具体类型而异,例如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可能不要求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3. 举证责任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中,通常由受害人对行为人存在过错等要件承担举证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中,举证责任分配较为复杂。如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下,由行为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受害人一般无需证明行为人有过错。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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