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征地拆迁决定不服可复议。比如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房屋拆迁许可决定等,若认为其违法或不合理,能申请复议。2. 对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可复议。像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等标准不合理时,可通过复议争取合理补偿。3. 对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可复议。例如未依法公告、未组织听证等程序问题,都可作为复议理由。4. 对行政机关在征地拆迁中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复议。如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拆除决定等。申请复议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复议机关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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