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方拆迁获得的回迁房,若该回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拆迁安置政策取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均等分割,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一方倾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若回迁房是对婚前个人房产的拆迁补偿,且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是基于婚后的拆迁政策,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安置,即便登记在女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确定该回迁房的取得与婚姻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关联。实务建议:收集证明回迁房来源及性质的证据,如拆迁协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双方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一般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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