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定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准备孩子的实际花费清单、父母双方收入证明等证据。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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