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快递不见了,若为快递公司责任,通常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准确地将快递送达收件人。若快递丢失,首先推定快递公司存在过错。关键构成要件是快递公司无法证明快递丢失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收件人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货物价值等损失,快递公司有赔偿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快递单号、购买凭证、物流信息等。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要求其查找并说明情况。若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解。也可依据具体情况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提交诉状、证据等,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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