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偷税漏税需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1. 行为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故意隐瞒、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税款行为。2. 责任区分:行政责任由税务机关作出处罚;达到犯罪标准的,司法机关依法定罪量刑。3. 纳税人义务:有如实申报纳税的义务,违反此义务需担责。实务建议:1. 税务机关发现后,企业应积极配合,按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2. 对罚款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3. 若涉刑事犯罪,及时委托律师,了解司法程序,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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