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快递丢了未保价的,按照相关规定,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寄件人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的权利,快递公司有按照规定赔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快递丢失这一事实,二是未保价的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快递单号、寄件凭证、物品价值证明等。与快递公司协商: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民事诉讼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按照法院的程序进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