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并非经民政局盖章才有效。2. 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签字时起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其生效要件主要包括: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3. 不过,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后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办理离婚登记时,民政局会对协议进行审查存档。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全面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需依约履行各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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