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转让:股东可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对内转让相对简单,通知其他股东即可;对外转让则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2. 公司回购: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3. 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而实现退出。4. 破产清算:若公司资不抵债,可依法申请破产清算,股东按法定程序分配剩余财产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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