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 主体:一般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且要求部门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 客体: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安全。3.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4. 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例如违规操作导致血液被污染等情况,进而引发受血者感染疾病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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