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于专属管辖。1.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不动产的建设、使用等,故适用专属管辖。2. 这意味着此类纠纷只能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排除了其他法院基于一般地域管辖或其他管辖规则受理的可能性。3. 专属管辖的设定旨在确保案件审理与不动产紧密联系,方便查明事实、便于执行等。比如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等,在工程所在地法院能更好地实地勘查等,利于公正高效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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