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不了”到“判得准”:李德才律师巧用《民法典》新规化解离婚困局 一、案件详情原告兰某经历了再婚生活,在 2008 年与被告帅某相识并开始同居,同年两人迎来了爱情的结晶,生育了一个儿子。到了 2009 年,他们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生活并不如预期那般美满,由于性格差异等原因,双方自 2019 年起便开始分居。2021 年 2 月,兰某怀着结束这段婚姻的想法,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惜的是,当时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二、专业助力,突破困境李德才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精准地抓住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这两个关键的法定离婚要件。随后,他悉心指导当事人持续收集、固定分居证据。时间来到 2022 年 2 月,李德才律师代理兰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他有条不紊地系统梳理了自 2019 年起分居以及 2021 年判决后持续分居满一年的完整时间线,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形成了一条坚实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链。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抗辩,李德才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分居状态持续且难以挽回。同时,他还细致地查明双方婚后共同购置的商品房,即便登记在被告名下,但依据法律规定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当事人保留了合理的财产权益主张空间。 三、公正判决,开启新篇法院经过审慎的审理和判断,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完全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最终作出判决:准许原告兰某与被告帅某离婚;婚生子由被告帅某抚养,原告兰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 500 元直至子女年满 18 周岁。至此,原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核心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有力支持,为这场漫长的离婚纠纷画上了句号。 四、案件启示本案堪称一起典型的“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其难点不言而喻,尤其是在首次起诉败诉后,如何突破“感情破裂”的举证瓶颈成为了关键。李德才律师在当事人处于首次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的被动局面下,没有选择简单地重复诉讼路径,而是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精神和创新思维。他深入研析《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法定情形,巧妙地以“分居满二年”叠加“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的双重法定要件构建起完整的证据体系。并且,他指导当事人在判决后持续固定分居事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夯实证据基础。最终,成功促成法院直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这一代理策略的成功实施,不仅成功破解了“离婚难”的司法困境,更充分彰显了李德才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精准把握法律要件、以证据推动裁判的高超专业能力。通过持续性的证据积累和对法定要件的严密论证,他将当事人原本陷入僵局的婚姻关系转化为可执行的司法裁判,实质性地解决了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纠纷,为当事人开启新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李德才律师的这一案例,为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人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希望,让大家看到了法律在解决婚姻问题上的公正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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