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包括:1. 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各类食品。2. 从事餐饮服务,如餐馆、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3. 食品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包括商场超市、食品销售公司等。4. 销售食用农产品以外的其他食品的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5. 单位食堂,包括职工食堂、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等。6. 销售兼制售食品,如食品销售店同时制作并销售糕点等。总之,只要涉及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都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确保食品安全与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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